为策应稳经济、稳就业要求,引导退役军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近日,红谷滩区出台《红谷滩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退役军人在教育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等方面出台了相应政策支持。
《办法》提出,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重点是开展技能储备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提升,在职业技术培训方面,针对荣立三等功或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海岛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且退役后2年内未就业的,增加一次免费培训。
《办法》明确,要强化就业扶持,促进多渠道就业。积极支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建立就业联动扶持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聘用辅助人员时,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同时,积极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机制,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办法》还要求,强化创业扶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培训、优先提供创业场所、落实金融税收优惠、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经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且入驻退役军人创办实体(含退役军人为合伙人或股东的企业)占比超过50%的,在享受基础奖励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此次出台《红谷滩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重点突出“稳”,关键加强“促”,对于发挥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优势,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弘扬时代精神,积极投身自主创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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