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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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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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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5月经南昌市委编办批准,由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管理处更名为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属于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江西省国防教育基地、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南昌市党性教育基地。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方志敏烈士事迹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研究

2.负责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与研究

3.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与维护

4.承担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传、接待工作

5.承担社会祭扫、社会活动和各种活动的接待、讲解工作。

6.负责陵园绿化及园容园貌的维护与管理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在宣讲接待方面:

1、创新宣讲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2、提高讲解接待水平,打造一流的讲解接待队伍。创建方志敏烈士陵园党建品牌。

3、扩大爱国主义宣传力度,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继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志愿者讲解员。

4、深挖史料,扩展讲解内容,拓宽讲解渠道,延伸宣讲阵线。

(二)在基础建设方面:

1、完成陈列室布展优化升级。

2、完善方志敏烈士墓道周边环境整治,提高方志敏烈士墓庄严肃穆程度

2023年园区致力于达到方志敏烈士事迹陈展有改进、讲解接待水平大幅提高的目标,创新宣讲形式,园区整体形象有大幅度提升,科学规划陵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推进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建设大提高。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内设科室2个,包括宣教科、综合科。

编制人数1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小计8人。

部分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3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收入预算总额为279.13万元,比上年增加36.87万元,增长15.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支出预算总额为279.13万元,比上年增加36.87万元,增长15.2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2.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236.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5万元;购房补贴支出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7万元,增长15.2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236.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5万元;购房补贴支出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

2023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安排

(九)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9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二)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 :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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