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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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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批复》(洪编发〔2019〕6号)精神,成立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63号)精神,撤销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公益职能划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初审、调整、申报;协助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联系掌握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择业、生活、思想等情况;指导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做好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管理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协助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法规、展示工作动态、宣传典型、新闻发布、信息宣传;协助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创业典型;协助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和指导帮扶、协助做好招聘会、推介会会务及服务工作;组织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和协助指导就业;协助开展拥军优抚服务工作,摸排掌握全市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做好困难帮扶援助,协助做好社保接续;负责信息采集平台维护,协助开展优抚及相关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做好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定期疗养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协助来信来访(接待、受理、转送、归档);协助开展法律咨询、退役军人意见建议和舆情收集、汇报、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开展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三化”达标率和“六好”创评率“双百”标准实施动态管理,切实推进中心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锻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单位形象。

(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办,建立健全攻坚化解台账,研究完善措施办法,落实落细包案责任。二是扎实做好涉访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三是持续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明确办理标准,落实首办责任,持续提升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学习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持续推动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一是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各项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各级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业务能力。二是巩固深化全市“五有”“全覆盖”成果,着力提升基层服务机构运行效率,贯彻落实《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管理办法》,确保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有序干事。三是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适时启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持续配合上级开展“百名优秀主任(站长)”、“尊崇之星”及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

(四)聚焦重点业务工作,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服务、优抚帮扶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培育壮大“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党员八一服务站”先锋突击队、“洪城红”退役军人应急队等志愿服务队伍。二是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桥铺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招聘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班等相关工作。三是分类建立退役军人优抚帮扶服务台账,按规定要求及时落实好优抚帮扶政策。四是常态化开展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逐步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和范围。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内设股室6个,包括综合股、信访接待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股、就业创业服务股、拥军优抚服务股、思想政治和党建股。

编制人数3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0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0人;退休人员小计1人。

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03.22万元,比上年减少677.36万元,下降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7.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803.22万元,比上年减少677.36万元,下45.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2.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项目支出13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9.72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35.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1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8.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3.22万元,比上年减少677.36万元,下降45.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2.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项目支出13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9.72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35.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9〕9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19〕64号)文件精神设立。

1)项目概述: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

2)立项依据:1.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办字〔2021〕22号)第28条“制定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细化走访慰问、就业创业、帮扶援助来访接待等工作流程,并形成指导文件”,第29条“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和业务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不合格的督促整改”,第30条“建立与下级服务中心(站)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做好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宣传”。2.根据《关于开展服务对象100—300人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型创建自查工作的通知》(洪退役军人服字〔2022〕7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是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达标,强力推进示范型创建工作。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和业务推进。

3)实施主体: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

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

该项目年度预算资金135.2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督导=2次;

各类宣传渠道数≥3种;

视频制作≥20次;

保障中心办公面积≥1500平方米;

质量指标:

督导覆盖率≥30%;

宣传内容与计划符合度≥95%;

视频制作突出主题=100%;

中心设施达到相关标准=100%;

时效指标:

督导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宣传内容推送及时率≥95%;

成本指标:

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24万元;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新媒体平台维护≤31万元;

办公及业务场所房租≤80.28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尊重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显著提升;

持续提高我市各军人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显著;

满意度指标:

退役士兵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政府拨款安排3.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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