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管理处,于2017年4月经南昌市委编办批准,由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的内设科室升格为具有独立法人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于全国重点烈士经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江西省国防教育基地、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南昌市党性教育基地。
(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征集、整理、展示烈士文物、革命斗争史料、遗物。
2.负责烈士褒扬的工作。
3.负责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烈士档案工作。
5.负责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
6.负责园区内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在宣讲接待方面:
1、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和“尊崇工作法”落实到工作实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发挥红色阵地的作用。
2、提高讲解接待水平,打造一流的讲解接待队伍,创建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党建品牌。
3、扩大爱国主义宣传力度,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继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志愿者讲解员。
4、深挖史料,扩展讲解内容,拓宽讲解渠道,延伸宣讲阵线。
5、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在基础建设方面:
1、完成静思湖周边景点提升改造。
2、跟进陵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3、启动与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土地置换工作,推动“墓”改“园”的配套建设。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2个,包括宣教科、综合科。核定人员编制16名(全额拨款)。编制来源: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10名全额拨款编制,市优抚对象庐山休养所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划入。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632.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3.47万元,较2020年减少789.31万元,减少55.51 %;本年收入合计289.10万元,较2020年减少195.89万元,下降40.39%,主要原因是:奖金纳入预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89.09 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 632.5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32.57万元,较2020年增加211.3万元,增长50.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静思湖周围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73.19万元,占43.19 %;项目支出359.38万元,占56.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2.57万元,决算数为63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进行经费开支。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0万元,决算数为 16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业务开展受阻。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9.6万元,决算数为44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4 %,主要原因是:静思湖周围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尾款由于客观因素原因年底未及时清算。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3万元,决算数为2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主要原因: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及时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1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4.84万元,较2020年增加59.43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是:单位改革,新增调入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05万元,较2020年增加34.41万元,增长272.23%,主要原因是:因单位业务需求,新引进物业公司。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万元,较2020年减少0.09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涉及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数量有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暂时没有因公出国(境)的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原因:单位成立不久,公车上编流程未走完,无法上三公平台,公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单位自行补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相关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55.1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55.62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21年度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预计使用228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了106.67万元,总工程款结算金额151.7万元,完成率达70.32%;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预计使用285.8万元,2021年实际执行了144.3万元,完成率达50.49%;主要产出和基本情况:
1)完成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候钢挡墙、树池种植、景观平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标准。提升了园区接待服务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2)完成了园区卫生环境和绿化136亩;接待游客参观人数达65万人;接待单位学校部队团体9300批次。对静思湖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与修理、博物馆陈列室改陈展、陈列室外墙改造、对园区进行绿化维护,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等。该项目的实施有效的完善了纪念园软硬件设施,大大改善了园区环境,提升了服务能力水平,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红色景区为方志敏纪念园在以后年度申办4A级景区,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充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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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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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18.8 |
318.8 |
144.30 |
10 |
45.26% |
4.5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83 |
183 |
22.79 |
— |
12.45% |
|
||||||
上年结转资金 |
135.8 |
135.8 |
121.51 |
— |
89.47%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提升陵园绿化、安全保障,静思湖环湖景观有提升,大门门禁有改造2、提升陵园讲解接待水平,安排2次以上讲解员培训活动3烈士墓、场馆的日常维护。3、赣东北革命史料的挖掘和研究。4、提升陵园的品牌。开展《百年荣光,饮水思源——莹建党一百周年方志敏烈士图片》巡展。 |
1、提升纪念园绿化、安全保障。对静思湖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和修理,对陈列馆进行了一次全面维修和史料丰富,在当前疫情反复形势下,安装了大门门禁及体温监测仪等;2、提升纪念园讲解接待水平。安排了6次讲解员培训活动,在接待水平、形象和讲解方面达到了明显的提升效果;3烈士墓、场馆的日常维护,对所有建筑物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洗, 陈列馆外墙进行了改造;4、赣东北革命史料的挖掘和研究,撰写微党课3篇,红色故事3篇;5、充分宣传方志敏烈士精神,提升纪念园的品牌。开展了《百年荣光,饮水思源—迎建党一百周年方志敏烈士图片》巡展,参观人员2万余人,受到央视等媒体的关注。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园区卫生环境和绿化136亩 |
≥95% |
100% |
10 |
10 |
|
|||||
接待游客65万人次 |
≥63万人次 |
100% |
5 |
5 |
|
|||||||
单位学校部队团体9300批次 |
≥9100批次 |
100% |
5 |
5 |
|
|||||||
质量指标 (15分) |
园区绿化合格率 |
≥95% |
100% |
5 |
5 |
|
||||||
园区游客承载量 |
≥90% |
92% |
5 |
5 |
|
|||||||
烈士墓、场馆设备维修合格率 |
≥98%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5分)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10分) |
园区免费开放补助经费 |
≤318.8万万元 |
144.3万元 |
10 |
10 |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20分) |
园区宣传优秀革命精神,向社会营造爱国主义红色氛围 |
≥95% |
95% |
10 |
10 |
|
||||||
在红色资源中,有意识地融入党史宣传,以增强党史学习教育效果。 |
≥92% |
93% |
10 |
1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红色经典景区产生的可持续影响 |
≥90%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问卷调查来园参观群众满意度 |
≥90% |
91%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4.5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