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军休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军休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于2021年5月按洪编发〔2021〕63号文,由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以下简称:南昌市军休一所)和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以下简称:南昌市军休二所)合并成立。
南昌市军休所的主要职能是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4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后勤股、文体保健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875.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8.8万元,根据南昌市军休一所和军休二所上年结余数据合并填列,较2020年增加78.11万元,增长254.51 %,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用房经费结余在2021年支出;本年收入合计766.43万元,较2020年减少311.3万元,下降28.89%,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人员经费在2022年初发放以及2021年机构用房经费未使用年末被财政局收回。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55.78万元,占98.61%;其他收入10.65万元,占1.3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875.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75.23万元,较2020年减少233.19万元,下降2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人员经费在2022年初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结余资金全部被财政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47.57万元,占85.41%;项目支出127.66万元,占 14.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5.5万元,决算数为86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4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8.05万元,决算数为78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资金未使用完被财政收回。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45万元,决算数为 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资金未使用完被财政收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47.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98.8万元,较2020年减少146.18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部分2021年人员经费在2022年初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61万元,较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支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万元,较2020年增加0.03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补助人员标准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9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9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南昌市军休二所接待外省军休所工作人员前来学习交流一批次,接待人数23人,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1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降低0.0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已经按照财政要求缩减开支,2021年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4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4.32%。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末,退役军人事务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评价小组一致认为:2021年度,退役军人事务项目专项资金实施可行、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使所有安置人员的各项待遇得到了有利落实,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利益,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达到优等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兵的安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