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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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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号)和《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成立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推荐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9.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目标是守牢稳定底线,全省首位全国一流。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让退役军人尊崇感获得感成色更足为主线,以落实“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为牵引,深入推行“尊崇工作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要加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和程序,配强工作力量,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研究解决退役军人工作重大问题。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部队向地方同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驻军队人员机制。

二是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珍惜军人荣誉、永葆军人本色。持续深入开展“八一讲堂”、“老兵宣讲团”宣讲活动。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拥军人物”、“优秀兵支书”等各类评选,发挥榜样典型示范带动效应。要抓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发挥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退役军人党员“八一”服务站建设,开展“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齐同心、齐步走”党员结对帮扶活动。

三是要建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有”批示要求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文件规定,严格按规定配备村(社区)服务专干,保障服务中心(站)工作经费和服务专干工作报酬。要巩固“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成果,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拓展服务内容,规范工作运行。

四是要巩固提升移交安置质量。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安置工作机制、完善服役贡献力量化考核、畅通安置渠道、优化岗位配给等措施方法,加大对边海防退役军人安置予以更高的优待。要认真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开展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障常态化受理补缴工作。加快建设综合信息数据库和一体化网上服务平台和信息档案,推进“一网办”、“一门清”,结合优待证申领工作完善建档立卡,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以信息化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

五是要提升就业创业水平。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逐步构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终身职业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权威推荐、自主选择”等就业模式,搭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大力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园、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园建设,发挥创业导师团队作用,指导退役军人创业。要持续开展“请战友回驻地”活动。

六是要积极服务部队备战打仗。要提升双拥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拥军支前工作的意见》,积极参与和保障部队训练演练、备战执勤、抢险救灾等军事任务。大力开展“爱国拥军 赤心向党”双拥模范宣传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做好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工作。认真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调研评估准备工作,加强军地结对共建,推进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持续深入开展“满怀忠诚讲尊崇、千行百业共拥军”活动,完善优待目录清单,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优惠优待服务。要按照国家部署及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优抚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短期疗休养、残疾军人等级评定等工作。全面完成南昌西军供分站建设,提升军供保障水平。要认真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

七是要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完成“三年移交”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服务管理和企业军转干部帮扶解困工作。积极推进南昌市军休老年大学建设。要继续探索军休服务社会化新模式,整合链接社会力量参与军休工作。承办江西省第二届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尊崇杯”运动会。

三、部门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数33人,包括行政人员33人。

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36.41万元,比上年减少123.81万元,下降10.7%原因是由于财政制度改革,上年度结余资金不结转下一年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9.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36.41万元,比上年减少123.81万元下降10.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87.4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77万元;项目支出34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7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0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8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5万元;拥军优属支出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3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7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5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09.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6.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6.41万元,比上年减少123.81万元下降10.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0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8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55万元;拥军优属支出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3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7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5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87.4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77万元;项目支出34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7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7.77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上年度资金结余结转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05.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98.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项目绩效情况

1、“9.30”烈士纪念日向英雄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活动项目

1)项目概述:顺利完成2022年“9·30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英雄敬献花篮仪式活动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五条,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就当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举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邀请英雄烈士遗属代表参加。

3)实施主体: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褒扬纪念科

4)实施周期:一年一度

5)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敬献花篮仪式1次;9·30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社会各界参与人数大于等于1200人。

质量指标:敬献花篮活动的社会宣传度(媒体、公众号、网络、电视台等)效果>=95%;保障活动有序、安全进行(工作人员、安保到位)>=95%

时效指标:活动开展时间为20229月30日

成本指标:纪念日活动各项开支不超过5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在全市形成尊崇烈士、缅怀烈士的浓厚氛围

可持续影响:持续向社会宣扬尊崇英烈精神的氛围

满意度指标:对参与9·30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活动的人员进行随机问卷调,好评度>=90%

2、驻昌部队、南昌舰走访慰问项目:

1)项目概述:在年底前完成驻昌部队团以上部队和共建单位33家应访尽访,标准为军级单位20万元,师级单位8万元,团级单位5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市领导走访慰问驻昌部队和烈属工伤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电[2022]2号)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

4)实施周期:一年一度

5)年度预算安排:16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驻昌团以上部队和共建单位走访量大于等于33家。

质量指标:走访慰问对象覆盖率=100%

时效指标:2022年2月1日前完成本年度春节走访慰问,8月1日前完成八一走访慰问

成本指标:走访慰问各项开支不超过16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加深了军民情谊,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助力创建双拥模范城

可持续影响:走访慰问持续性,助力创建双拥模范城。

满意度指标:走访慰问部队随机问卷调好评度>=95%

3、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业务培训班,优秀退役军人评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及应急工作以及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30号)、《中共江西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退役军人组发[2019]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3)实施主体: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

4)实施周期:一年一度

5)年度预算安排:11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举办一次全市退役军人业务培训班,开展一次优秀退役军人评选活动,至少2种优秀退役军人评选宣传媒体种类,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退役军人信访维稳次数大于6次。

质量指标:退役军人业务培训合格率>=90%,优秀退役军人评选流程规范率=100%,优秀退役军人评选媒体宣传覆盖率>=90%,信访维稳工作化解率>=80%,退役军人招聘会签约率>=25%

时效指标:2022年12月31日前举办退役军人业务培训班,12月31日前完成优秀退役军人评选,“两会”“七一”“八一”“清明”前后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及时率=100%,6月30日前及12月31日前各完成一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成本指标:工作各项开支不超过11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退役军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退役军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宣扬优秀退役军人和爱国拥军模范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做好信访维稳,维护社会稳定,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其就业率。

可持续影响:持续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使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

满意度指标:电话回访所服务退役军人满意度,好评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疫情期间,无出国(境)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更准确的估算了部门公务接待所需要的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兵的安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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