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军休所按照上级有关老干部政策规定,落实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提供就医和生活设施方便),组织他们开展多种形式内容的文体活动,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全心全意服务军休干部为中心,以提升军休干部满意度为标准,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为建设美丽军休家园努力奋斗。
一、做好2022年度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
推进措施:待市局下达接收安置任务目标后,及时与军休干部和部队的取得联系,按照“三见面”原则,尽快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二、不断推进党建三化建设,争创“五星级党支部”。
推进措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将做好军休干部服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创新党建+服务模式,让党建工作在军休服务中彰显活力。
三、开展形式多样化的活动,丰富军休干部晚年生活
推进措施:一是组织军休开展春游踏春、重阳敬老月登高等活动;二是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比赛;三是举办军休干部垂钓比赛活动;四是开展军休干部兴趣小组活动;五是军休干部井冈山、庐山疗养等活动。通过活动让使军休干部在精神生活丰富多彩。
四、组织团职及以下军休干部年度体检
推进措施:年初联系体检中心,确定体验套餐,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五、提升院内休养环境,改善军休干部生活品质
推进措施:一是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二是争取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经费支持,将院内环境进一步提升。
六是加强与社区、服务站点等对接,探索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
推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军休服务进站点工作;二是引进社工服务,探索新型服务模式;力争进一步丰富军休干部文化生活。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军休所为二级预算单位,隶属于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底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数42人,包括行政人员34人,工勤人员8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收入预算总额为1851.95万元,较上年减少139.66万元,下降7.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1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支出预算总额为1851.95万元,较上年较少139.66万元,下降7.0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1.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万元;项目支出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1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6.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3.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9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5万元,增长0.3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6.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万元。项目支出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8.3万元,全部为货物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二级项目2个,具体为:
1、军队退休干部医疗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顺利开展2022年老干部医疗费报销工作
2)立项依据:洪编发〔2021〕63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4)实施周期:一年一度
5)年度预算安排:94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每月集中安排1次为老干部报销医疗费
质量指标:完成全年军休干部医疗费报销工作,所有医疗费报销发票送至干保办核对扣款后,100%发放至老干部。
时效指标:每月集中安排。
成本指标:为老干部报销应报医疗费。
社会效益指标:全面落实保障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在全市形成尊崇军休干部、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为每年持续性项目,对社会红色风气影响持续。
满意度指标:对军休干部进行随机问卷调,好评度>=95%。
2、市军休所军休干部党建工作项目:
1)项目概述:给军休干部18个党支部的90名党建干部发放工作补贴,保证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党建工作正常推进
2)立项依据:洪组通〔2019〕8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4)实施周期:一年一度
5)年度预算安排: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发放党建工作的工作补贴给18个军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委90人。
质量指标:发放军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补贴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每半年发放一次党建工作补贴。
成本指标:发放军休党支部工作补贴。
社会效益指标:加强军休干部各党员,各党支部之间的交流,学习;增强党性,增强军休党员的凝聚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军休干部党建工作持续性。
满意度指标:军队离退休党员干部满意度达到10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兵的安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