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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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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批复》(洪编发〔2019〕6号)精神成立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63号)精神,撤销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公益职能划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初审、调整、申报;协助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联系掌握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择业、生活、思想等情况;指导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做好本辖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管理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协助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法规、展示工作动态、宣传典型、新闻发布、信息宣传;协助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创业典型;协助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和指导帮扶、协助做好招聘会、推介会会务及服务工作;组织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和协助指导就业;协助开展拥军优抚服务工作,摸排掌握全市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做好困难帮扶援助,协助做好社保接续;负责信息采集平台维护,协助开展优抚及相关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做好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定期疗养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协助来信来访(接待、受理、转送、归档);协助开展法律咨询、退役军人意见建议和舆情收集、汇报、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开展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等。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3.协助开展当地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本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式,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4.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5.协助开展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6.落实自主择业干部取暖费、独子费、住房补贴及医疗待遇,完成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工作,开展各种形式慰问活动,组织自主择业干部健康体检,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精准管理。

7.持续推动社会化拥军工作提质增效,督促各项拥军举措落到实处,提升社会化拥军服务水平。按省厅文件要求辅导各县区逐步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协助稳定推进“两参”人员认定核查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伤残和残疾人员的等级评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隶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数28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8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480.58万元,比上年增加987.27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一为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63号)精神,撤销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公益职能划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二为2021年预算在职人数15人,现28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7.2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480.58万元,比上年增加987.27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一为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63号)精神,撤销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公益职能划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二为2021年预算在职人数15人,现28人。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5.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210.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9.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2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8.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8.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80.58万元,较上年增加987.27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一为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63号)精神,撤销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公益职能划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二为2021年预算在职人数15人,现28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8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5.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2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8.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4.4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4.48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元。

项目绩效情况

1、军转干解困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待遇,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暖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政策。

2)立项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改革医疗保险经费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4〕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93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为自主择业干部缴纳医保人数>=1070人;为自主择业干部发放取暖费人数>=1070人;组织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1次。

质量指标:军转干部走访覆盖率>=5%;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普及率>=80%。

时效指标:11月底完成慰问11月底完成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6月底前完成1-6月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费用缴纳。

成本指标:缴纳军转干部医保费用<=881.38万元;发放军转干部独子费及取暖费<=27.1万元;军队干部管理服务业务经费<=21.5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权益,促进军民融合

可持续影响:持续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权益。

满意度指标:电话调查军转干部满意度>=90%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

2)立项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9〕9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19〕64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组织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各级服务中心专干培训2次;《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途径2种;对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督导>=2次。

质量指标:培训覆盖率>=95%;人员培训出勤率>=90%;宣传活动内容与计划符合度>=95%

时效指标: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第1次专干培训;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第2次专干培训;2022年10月31前完成《退役军人保障法》地铁投放宣传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第1次督导;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第2次督导

成本指标:服务体系建设成本<=35万元;《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成本<=2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全民对《退役军人保障法》了解;提高退役军人尊崇度

满意度指标:培训人员对培训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公务接待费实际使用情况调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中心公务用车2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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