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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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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2022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烈士陵园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是主管烈士褒扬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烈士褒扬有关政策、法规,做好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的组织和宣传。

2、做好烈士建筑物建设维护及环境美化。

3、做好烈士骨灰保存及烈士遗物、烈士史料陈列。

4、负责革命史料的收集及编写。

5、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负责革命烈士的褒扬工作;

6、负责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烈士档案和骨灰寄存人员档案;负责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

7、负责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负责卫生、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破解难题与防控风险结合,以深入推行“尊从工作法”为抓手,加快推进一期续建设项目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推动陵园烈士褒扬事业“作示范、勇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治引领,提升党支部建设的政治功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等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忠诚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

2、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推进党员进社区活动走深走实;按照“三推两培一票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实现党员梯度培养模式。

3、认真开展“双周大讲堂”活动。通过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政治能力、增强业务本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用心用情用力为烈士家属和各界祭扫群众服务,充分彰显省会陵园担当。

(二)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阵地作用

4、配合省厅、市局制作江西省烈士纪念设施电子地图,形成烈士事迹展示、烈士纪念设施风貌展示,便民祭扫、红色教育宣传平台。

5、深化烈士事迹资料的挖掘收集整理论证工作,丰富充实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讲好烈士故事;高质量完成《南昌英烈》编撰工作,推进红色基因传承,提升陵园教育功能。

6、深化开展关爱英烈后代活动。健全完善为烈士寻亲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为烈士寻亲专项工作,年内至少为园内3位烈士寻找到亲属;精心组织好替烈士看爹娘、为烈属办实事活动;做好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烈士家属工作;以最优的服务,配合做好烈士家属短期疗休养工作。

7、围绕清明、930烈士纪念日、冬至等重要节点,开展“网上祭英烈”“向英雄烈士敬献花篮”“红色九月”等主题纪念活动,营造尊崇英烈,传承红色基因的社会氛围。

8、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具有南昌特色的专题展,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9、按照《烈士安葬办法》、《南昌市烈士陵园烈士墓新区烈士安葬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持续规范做好英烈堂烈士、散葬烈士骨灰在陵园烈士墓新区的集中安葬工作。

10、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不断完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体制,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整体水平。

11、按照省厅工作部署,持续做好烈士英名录系统、褒扬纪念管理系统、纪念设施核对沟通系统数据校核完善工作,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12、坚决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第二届江西省退役军人“永远路党走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参观革命烈士纪念场所接待保障工作。

(三)突出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纪念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13、加速推进陵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完成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一期续建项目可研报告报批、室外土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批;完成一期续建项目室外土建工程施工工作;完成纪念馆展陈大纲和布展设计方案报批工作。

14、制定征集南昌革命史资料、烈士文物资料方案,发布公开征集公告,力争搜寻、收集一批散落民间的烈士文物,为烈士纪念馆布展打好基础。

15、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修缮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独立墓维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督促灵山公墓责任主体单位对公墓区域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16、做好园区名贵古树、名贵树种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与林业、园林部门的对接,争取将名贵古树、名贵树种列入林业、园林部门统一管理;抓好陵园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绿化管护,改善接待环境,营造陵园庄严肃穆的氛围。

(四)全面抓好自身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7、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及局机关纪委工作;严格执行《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职工考勤及请休假制度》以及科(股)室职能、岗位职责,强化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18、加强内部人才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尤其注重加强讲解员人才队伍建设,实行跟班学习培训,注重形象、礼仪和专业知识的培养,提升讲解质量和水平;加强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的学习,重点组织学习《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等,提升为烈士家属服务的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19、加强内审内控工作,认真做好省厅、市局对2019-2021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迎检准备工作。

20、加大对森林火患的巡防力度,组织安保人员24小时巡逻,严防森林火灾、树木盗伐和外运垃圾倾倒,确保陵园安全。

21、建立完善相应业务台帐及报表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底数清、心中明。如:业务科按照一人一档要求,为骨灰安葬(放)在园区内的烈士及老干部建立档案资料及台帐,建立动态管理报表制度;园林绿化科建立名贵树木品种数量登记及报表等制度;办公室建立三会一课计划表及党员动态管理报表等制度;保卫科建立安全巡防日登记制度。

22、以“服务-满意-再服务-更满意”为理念,不断提高后勤管理和保障服务水平,使干部职工心情愉悦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促进整个单位的和谐运转。

23、加大陵园对外宣传力度。积极策应“尊崇新闻”展播工作,大力宣传我处干部职工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报道工作及陵园工作动态和特色亮点,扩大陵园工作影响力,打造陵园红色名片。

24、因地制宜,点面结合,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疫情等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防控,确保正常工作与疫情防控协调推进,共同提高。

25、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保密安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等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力争安全无事故、保一方平安。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情况较上年未变。本部门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37 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数 3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0人,退休人员 2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收入预算总额为830.63万元,上年减少158.38万元,下降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63万元,较上年安排增加152.8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无变化;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311.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支出预算总额为830.63万元,比上年减少158.38万元,下降16.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9.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万元、资本性支出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资本性支出5.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30.63万元,较上年减少158.38万元,下降16.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9.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万元、资本性支出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无。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6.5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8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项目绩效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2.公务接待费2.91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二)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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