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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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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属于江西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江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本处主要职能为:

(1)贯彻烈士褒扬有关政策、法规,做好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的组织和宣传。

(2)负责烈士建筑物建设维护及环境美化。

(3)负责烈士骨灰保存及烈士遗物、烈士史料陈列。

(4)负责革命史料的收集及编写。

(5)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负责烈士的褒扬工作;

(6)负责建立完善烈士档案和骨灰寄存人员档案;负责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

(7)负责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属于事业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情况较上年未变。

2.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37 人,其中事业编制 28人;年末实有人数 28人,其中在职人员28 人,退休人员 22人。2020年退休4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524.2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77.12万元,较2019年减少837.27万元,减少19.20%;本年收入合计1647.15万元,较2019年减少2043.80万元,减少55.37%,主要原因是:2020年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工程拨款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83.15万元,占90.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万元,占9.9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524.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16.94万元,较2019年减少837.27万元,减少19.20%,主要原因是:陵园提升改造工程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807.32万元,较2019年减少了1069.8万元,减少56.99%,主要原因是:2020年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工程支出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27.33万元,占30.45%;项目支出1889.62万元,占69.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6.36万元,决算数为148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05万元,决算数为100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2%,执行情况较好。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57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未编列年初预算,经费均为调整预算。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4.24万元,决算数为3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情况较好。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原因是:我处未规划该预算,资金均为调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44.18万元,较2019年增加20.88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陵园职工有人数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35万元,较2019年减少93.28万元,减少76.69%,主要原因是:部门支出规划精简。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78万元,较2019年减少73.6万元,减少59.17%,主要原因是:涉及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统计口径有变化。

(四)资本性支出4.01万元,较2019年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1万元,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21.8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78万元,减少39.3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万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04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号召,精简“三公”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46.2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26万元,增长27.3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号召,精简“三公”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五座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处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南昌市烈士陵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一期)2020年数拨付基建专项164万元,完成1573.28万元,完成率达959.32%;使用福彩公益金专项100万元用于南昌市烈士陵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完成率100%;使用优抚事业单位支出62.4万元用于办公楼综合楼外立面改造,完成率100%;使用福彩公益金50.4万元用于瀛上智慧墓区项目,完成率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办公楼综合楼外立面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办公楼综合楼外立面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办公楼综合楼外立面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43万元,执行数为62.43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基本情况外立面改造面积3901平方,铲除油漆面3901平方,抹灰面油漆2962.92平方。此项目预算62.43万元,实际支付62.43万元绩效运行整体情况良好,预算执行进度完成较好,整体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2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上智慧墓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上智慧墓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上智慧墓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万元,执行数为50.4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基本情况LED显示屏、高空监控、人脸识别、人流统计、烟火检测、天网云中心、防雷和宽带等设施累计86件(台)。项目已于2018年3月完成,绩效运行整体情况良好,预算执行进度完成较好,整体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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