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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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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号)和《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退役军人事务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18]22号)精神成立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人退役军人事务府工作部门,正级建制。

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退役军人特上个月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推荐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10.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交汇之年,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收官之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全国、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全省领跑、全国领先”为工作目标,以“四地建设”为工作思路,以深入开展“尊崇工作法”为工作抓手,着力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坚持制定政策与推动落实齐抓、健全机构与发挥实效并重、破解难题与防控风险结合,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打造“四讲四有”工作队伍,不断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尊崇”的理念贯穿到政策法规宣传、思想政治引导、移交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军休服务、褒扬纪念、双拥工作等业务工作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特色做法,为“尊崇工作法”注入丰富的实践内容。

二是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强化对基层开展业务、落实政策的指导,强化制度意识,完善基础制度,进一步理清职责界限,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规范。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抓紧充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人员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村级服务站选聘服务专干工作;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建设规范和服务指南,规范和加强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抓好信息化工作,加快退役军人综合管理系统及互联网+退役军人政务和服务建设。重点建设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推进退役军人档案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南昌警备区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实施细则》落实好修订后的《江西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和《江西省抚恤定补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制定本地区退役军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四是指导各级服务中心继续开展“八一讲堂”,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挖掘和选树优秀退役军人典型,持续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评选和学习宣传,常态化宣扬最美、模范等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高质量承办江西省“感恩奋进新时代,永葆军人真本色”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

五是积极推进“阳光安置”,改进和完善积分选岗与考试考核、公开选调、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深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做好情况核查,分期分批办理缴费手续。推进完善基础工作,提升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优化服务保障工作结合“尊崇工作法”,打造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按照“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的要求,将军休服务管理与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服务有效融合、互为补充,组织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军休干部工作,打通军休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着力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六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江西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与修缮管理维护实施方案》等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褒扬系统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全市褒扬纪念业务培训工作。圆满完成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做好全国双拥办调研考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对各县区和市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考评力度,全力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创建目标。

三、部门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9个,包括局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93人,其中;行政编制9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44人,其中:在职人数144人,包括行政人员6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5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9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2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2.9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3.9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余2361.5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46.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124.5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63.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6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0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3元;项目支出186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31%,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28万元、资本性支出133.34万元、其他支出78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09%;住房保障支出136.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7%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0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84%;商品和服务支出540.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62.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9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1.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7%住房保障支出132.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47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71.6万元,增长10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55.7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12.15万元,工程预算177.42万元,服务预算166.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样式: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XXX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至少包括一个二级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绩效指标情况。

以上数据如无则填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样式: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2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74万元,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2019年新成立。

(二)公务接待费11.83万元,比上年增加11.8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2019年新成立。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9万元,比上年增加9.69万元。增加单位2019年新成立。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要求:逐个说明局本级及各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的基本情况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样式:

(一)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32人,实有人数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793.29万元,较上年增加793.29万元,增长1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550.03万元上年结转243.26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79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9.5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68.05万元

(二)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南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是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参公单位,南昌市第一休养所编制人数23人,其中:实有人数20人,在职退休人员6人。离退休老干部343人,其中:离休人员15人,退休人员328人。

2020市南昌市军休一所收入预算总额为59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59万元;上年结余224.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7万元、项目支出219.45万元

(三)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南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休养所是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参公单位,职工人数27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7人,退休人员8军休干部433人,其中离休干部28

军休二所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037.91万元,较上年增加518.66万元,增长99.89%,其中:财政拨款513.1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037.91万元,较上年增加518.66万元,增长99.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85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99.2万元。

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4名,实有人数4人,无退休人员。

2020年,预算收入为7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总额为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基本公用经费综合定额5.8万元。

(五)南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是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7人,在职在编职工30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勤人员14人),退休职工20人。

2020年预算总收入为1231.29万元,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66.36万元,上年结余资金564.93万元,支出预算1231.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5.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6.1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9.24万元。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管理处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管理处是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0人,在职在编职工7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工勤人员2人)。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为531.1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50.2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380.94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53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63万元,项目支出301.96万元。

(七)南昌军供站

南昌军供站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4人,在职人员1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

2020年预算总收入748.3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支出预算748.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87万元,项目支出422.8万元。

(八)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庐山休养所

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5人,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

2020年预算总收入109.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109.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84万元,12.78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兵的安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预算绩效目标表

(此页无正文)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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