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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南昌地区2022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1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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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南昌地区2022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昌地区有关承训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2086文件精神,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通知,现组织开展南昌地区2022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类型。

二、申报条件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资质的承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训设施具有稳定合格、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培训科目配套专业设备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过往培训质量较好,培训合格证书获取率较高,培训实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社会认可度较高,真正有助退役军人学员就业创业。

(四)遵守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校园氛围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办学记录,机构法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有较好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有效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实现机构培训与企业用人有效衔接,落实“谁培训、谁推荐”要求,培训100%推荐就业,并实行一年以上实际就业跟踪

、申报要求

(一)承训机构

一是坚持“动态管理、择优淘劣原则。对各项制度健全招生及教学管理规范、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及生活场所完善、实训设施设备先进,往年退役军人参训人数较多、培训质量优良、“两证”发放正规、学员实际就业率较高,资金申请实事求是、无不良办学记录的申报承训机构优先考虑。

上一承训资质有效周期内招生困难、没有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或者招生及教学管理规范、师资力量薄弱、培训及生活场所欠缺、实训设施设备陈旧,培训质量不适应社会需求、“两证”发放不符合要求、学员就业率低、投诉较多负面评价率,资金申请虚假、有不良办学记录的申报承训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

二是坚持“优化布局、优质优选”原则。结合本地重点产业布局、社会就业需求,优先选择产教融合成熟、校企合作广泛、结业学员就业实效良好承训机构。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申报条件要求、严格遴选标准规范申报程序,保承训机构质量。

(二)培训专业

承训机构要针对退役军人特点、就业创业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结合区域产业特点,紧跟社会新兴职业发展趋势,设置能够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专长、就业前景广阔、岗位待遇良好,让退役军人有较强尊崇感、获得感的培训专业。同时结合实际,科学设定培训周期和学时,不得虚报多报。

其中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建议以3—5个月为主、以在校学习为主,确需在培训周期内安排校外实习的,不得超过1个月,并做好承训机构引荐、学员实习鉴定等相关记录。

每个承训机构申报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应根据机构自身社会知名度、预计招生规模、专业优势等因素设置,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三)培训证书

1.培训合格证书

由承训机构根据学员考勤、作业、考试等在校综合表现,按照管理制度给予鉴定、核发。

2.培训实效证书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目录为准,共计140项。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赣人社字2021142号第一批、(赣人社字2022128号第二批、及江西省人社厅今后陆续公布的认定职业(工种)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认可、颁发的职业技术证书为准;上述证书均需可在江西省人社厅、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上查阅、核实。

(3)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复的全省56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共计104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或者南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南昌职业培训网上若干批次公布的、南昌地区56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所包含的项目所对应的证书为准;上述证书均需可在江西省人社、南昌市人社有关网站上查阅、核实。

培训实效书必须在上述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种核发。

、申报程序

(一)承训机构填报、编制申报材料,征得法定办学资质颁发行政部门意见,属地设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并申请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任务

(二)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通过初审、实地核查方式提出申报的承训机构进行初步筛选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或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论证,研究确定承训机构培训专业,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培训专业,由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核准

五、申报材料

承训机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制式承训机构申承诺书培训专业申报表附办学资质证书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师资力量名单、实训设施设备清单、生活保障设施、主要教学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制式承训机构申单列,其余资料汇编成册

上述申报材料初次申报时提供一式两份,待本局完成第三方评估、确定上报省厅名单后,有关承训机构再补充提供一式两份。

承训机构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核验相关原件,一经发现虚假情况,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

承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时间,627日截止

联系人:市局就业创业科 周炘    电  话:0791-86383878

地  址: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510室

附件1、2:承训机构申报表和承诺书

     附件3:培训专业申报表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

2022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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