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绩效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
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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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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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 |
140 |
110.89 |
10 |
79% |
7.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0 |
140 |
110.89 |
|
79%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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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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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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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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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游客在参观和学习的过程中满足更高层级的精神需求和综合需求,2021年将对静思湖沿湖进行提升改造工程,对沿湖的环湖游步道、植被绿化、观景平台、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丰富红色教育为主题的观景区。让群众在红色旅游中,获得革命精神和意志的洗礼与传承。 |
成完成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候钢挡墙、树池种植、景观平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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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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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地面铺装3027.4㎡ |
100% |
100% |
3 |
3 |
|
|||||
排水沟154.7m |
100% |
100% |
2 |
2 |
|
|||||||
毛石挡墙327.67m |
100% |
100% |
3 |
3 |
|
|||||||
树池23个 |
100% |
100% |
2 |
2 |
|
|||||||
景石1块 |
100% |
100% |
2 |
2 |
|
|||||||
观景平台2个 |
100% |
100% |
4 |
4 |
|
|||||||
成品坐凳7个 |
100% |
100% |
2 |
2 |
|
|||||||
耐候钢板组合雕塑27组 |
100% |
100% |
5 |
5 |
|
|||||||
雕像修复1座 |
100% |
100% |
5 |
5 |
|
|||||||
雨水管63.18m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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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10分) |
完成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候钢挡墙、树池种植、景观平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标准。 |
95% |
9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5分)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5分) |
沿湖景观改造经费 |
≤140万元 |
110.89万元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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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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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20分) |
改善纪念园整体环境卫生,提升文明新风。 |
≥95% |
100% |
20 |
2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更好地服务祭扫、入园参观群众,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
≥95%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对入园参观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7.9 |
|
附件9: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R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
项目单位: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
主管部门: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盖章)
评价时间: 2021年 01月01日至2021 年12月 31 日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专家组 R部门评价组
2022年 5 月 25 日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2021年沿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1年5月,经退役军人事务局第10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保证质量建设。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4月28日由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并于2021年6月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由江西华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自2021年7月启动,至2021年12月竣工。工程包含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厚钢挡墙、树池种植、观景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等内容。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市财政对我单位安排总计140万元用于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属中央优抚资金,已下达资金共计140万元,支出资金110.89万元,结余资金29.1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更好地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和《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更好地培育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提升陵园接待水平和整体形象,更好地宣扬烈士精神。为了让游客在春游赏景的同时接受文化教育,实现休闲与学习两不误双促进的效果。
2、阶段性目标
(1)完成评审报告的投资规模,达到《(建筑)设计方案》设计的建设效果。
(2)改善纪念园硬件设施,打造成教育主题鲜明、配套设施齐全、风景优雅秀丽、环境庄严肃穆的免费开放场所,初步形成了“一场一墓一室一线一堂”为主的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国防教育的示范基地格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促进公共财政阳光化,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对象: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
范围: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厚钢挡墙、树池种植、观景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各科室开展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严格认真的工作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包括执行率指标(资金落实)、项目产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项目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地面铺装3027.4㎡、排水沟154.7m、毛石挡墙327.67m、树池23个、景石1块、观景平台2个、成品坐凳7个、耐候钢板组合雕塑27组、雕像修复1座、雨水管63.18m |
质量指标(15分) |
完成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候钢挡墙、树池种植、景观平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标准。 |
|
时效指标(5分)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成本指标(10分) |
≤140万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
改善纪念园环境,提高文明新风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
更好的服务祭扫、入园参观群众,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
|
满意度 指标 (2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分) |
对入园参观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 |
3、评价方法
由绩效评价小组开展进行。在评价的基础上,对各个专项进行评价,采取抽样调查、指标分析、座谈研讨、询问查证、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汇总等方法进行,最后出具绩效自评价报告。
4、绩效评价标准
此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以下2种评价标准: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2、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绩效评价小组牵头,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科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2)组织部门准备自评材料: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各部门按照要求准备自评材料,并将自评材料报绩效评价管理办公室。组织问卷调查,分别组织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对方志敏烈士陵园履行职能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3)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小组汇总、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2021年度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绩效评分表,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检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8.96分,评价等级为优,详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1年5月,经退役军人事务局第10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沿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保证质量建设。该项目的设立符合对方志敏纪念园的总体规划,同时也符合2021年度的方志敏烈士纪念园的工作计划,该项目的申报符合申报条件。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明确性情况分析
项目有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3、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情况分析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4月28日由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并于2021年6月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由江西华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自2021年7月启动,至2021年12月竣工。工程包含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厚钢挡墙、树池种植、观景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等内容。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地面铺装3027.4㎡,排水沟154.7m、毛石挡墙327.67m、树池23个、景石1块、观景平台2个、成品坐凳7个、耐候钢板组合雕塑27组、雕像修复1座、雨水管63.18m。
2、产出质量指标。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定,完成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候钢挡墙、树池种植、景观平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标准。
3、产出时效指标。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产出成本指标。完成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候钢挡墙、树池种植、景观平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成本140万元,实际成本140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无具体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制度,采用问卷调查、座谈、电话回访等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来参观单位和群众进行调查,对纪念园园服务认可度很好。
3.生态效益指标。无明显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了纪念园的接待条件,提升了接待服务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项目结束后对纪念园的后续发展有良好的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经验、做法:
1、成立项目工作小组;
2、从项目预算开始管理;
3、分阶段进行检查并效验绩效成果;
4、以内部控制为基础,对项目的岗位职责明确分工。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项目在财政评审评时间过长;由于专业业务不熟悉,导致项目审计过长等原因,部分项目尾款尚未结清。
原因分析:由于单位规模较小,专业人才缺乏。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价 得分 |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
5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
绩效目标 |
5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
资金投入 |
5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
过程 (15分) |
资金管理 |
12 |
资金到位率 |
2 |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
预算执行率 |
5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达100%得5分,未达到100%按实际预算执行率*指标权重得分。 |
3.96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
组织实施 |
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 |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
产出 (35分) |
产出数量 |
10 |
地面铺装3027.4㎡、排水沟154.7m、毛石挡墙327.67m、树池23个、景石1块、观景平台2个、成品坐凳7个、耐候钢板组合雕塑27组、雕像修复1座、雨水管63.18m |
10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90%-100%得20分;80%-89%得20分;70%-79%得15分;60%-69%得10分;60%以下,不得分 |
10 |
|
产出质量 |
10 |
完成方志敏烈士陵园沿湖提升、入口景石、毛石挡墙、环湖游步道、耐候钢挡墙、树池种植、景观平台、沿湖景观提升改造,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标准。 |
10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90%-100%得15分;80%-89%得10分;60%-79%得5分;60%以下,不得分 |
10 |
||
产出时效 |
10 |
2021年12月前完成。 |
10 |
完成及时率:(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按规定时间完成得5分;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得4分;3个月得3分;3个月以上不得分 |
10 |
||
产出成本 |
5 |
≤140万元 |
5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支出金额在控制范围内得10分,支出每增加10%的扣2分 |
5 |
||
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 |
|
无 |
|
|
|
|
社会效益 |
15 |
改善纪念园环境,提高文明新风 |
15 |
改善了纪念园环境卫生,提升了园区整体形象得满分。 |
15 |
||
生态效益 |
|
无 |
|
|
|
||
可持续效益 |
10 |
更好的服务祭扫、入园参观群众,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
10 |
无投诉发生得满分,每发生投诉一次扣1分。 |
10 |
||
满意度 (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对入园参观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满意度,满意度90%以上得10分,80%-89%得7分;60%-79%得4分;60%以下不得分 |
10 |
|
总分 |
98.96 |
||||||
评价等级 |
R优 £良 £中 £差 |
||||||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注:请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20〕10号)设置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