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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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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2021年12月14日,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两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将积极有序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我省目前正在制定工作方案、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对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系统设备升级调试等工作。拟于2022年4月在全省全面开始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优待证申领工作全面开始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申领优待证。

请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密切关注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布的优待证申领信息,合理安排时间,有序申领。

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全力为大家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提前恭祝大家新年快乐!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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