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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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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

2.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4.组织当地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本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式,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本市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7.协助开展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部、省厅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牵引,以完善“三个体系”为主线,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重点,以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深入推广“尊崇工作法”为抓手,大力推进“四地”建设,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重视打基础抓落实,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各级党组、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会议、专题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掀起学习热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标对表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实施《南昌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指导各地开展规划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贯彻实施。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退役军人工作各项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退役军人各项政策待遇落实落细。

三是贯彻《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实施思想政治引领行动,持续开展“八一讲堂”,组织“一月一堂课”“一周一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形式,让更多的退役军人参与进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的通知》,持续打造退役军人党员服务站党建品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积极作用的实施意见》。

是实施“就业创业提升年”活动,出台《南昌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信息资源、职业培训、创业指导、金融帮扶等“一条龙”式服务。按照统一部署,使用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依托局门户网站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线上工作平台,开展线上服务,探索建立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资源库。市县(区)两级每年组织不少于两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场招聘会。协调组织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和导师团队开展活动,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是深入推广“尊崇工作法”,继续巩固拓展并探索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更好地为广大退役军人办实事、办好事。广泛开展“满怀忠诚讲尊崇、千行百业共拥军”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拥军优待、优惠、优先政策,研究制定《南昌市“千行百业共拥军”优待目录清单》。实施退役军人连心行动,深入开展“三送三访”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活动,每月明确一个主题开展走访调研,建立问题收集、转办、反馈机制,帮助协调解决退役军人反映的问题诉求。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心为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隶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26名,领导职数一正两副,其中;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93.31万元,比无上年预算数,原因是我中心于2019年正式成立,成立时间较短,截至2020年4月中心仅有2名人员,2020年没有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6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1.07%;上年结余290.6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8.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93.3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5.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8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6万元;项目支出207.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12%,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35%;住房保障支出18.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5%。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285.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87%;商品和服务支出40.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0%;项目支出207.7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2.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0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10%;住房保障支出18.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7.2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87.2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31日,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安排

(八)预算绩效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兵的安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南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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